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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焦点 /详情

海南旺豪实业有限公司国购分公司经营虚假标注生产日期的食品案

来源:海南省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6/5/12 0:12:53

20231221日,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市民提供的视频线索,对位于三亚市天涯区解放一路01号三亚国际商业城二层的海南旺豪实业有限公司国购分公司进行核查,执法人员通过查看超市内散装食品打包台上方监控视频记录,发现202312210713分,该超市一名工作人员把前一天未销售完的散装肉类熟食拆毁原包装后,又重新打包贴上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新标签再次进行销售。涉案肉类熟食货值金额32.5元,当事人已给消费者退款并且有退货记录,无违法所得。

当事人在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中,拆毁散装肉类熟食的原包装,再标注虚假生产日期,重新打包散装肉类熟食进行销售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构成了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食品的违法行为。

2024521日,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且符合《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减轻处罚的情节,对当事人作出罚款35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