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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儋州那大蓝之语家纺店销售假冒专利商品案

来源:海南省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6-5-12 0:18:51

202414日,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儋州那大蓝之语家纺店销售假冒专利的“落地式方形蚊帐加厚四柱支架”行为作出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1445元,罚款1445元。

20231219日,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立案调查,发现当事人于20234月从上门推销商处购进19套“落地式方形蚊帐加厚四柱支架”外包装上标注“专利产品模仿必究,中国专利号:ZL98.318013.8”字样,执法人员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查询网站查询,未查询到该注册专利号及产品其他相关专利信息。上述19套产品已全部售出货值金额为1445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2010年修订)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