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骑行装备线上消费持续升温,但因商品质量、售后退货引发的纠纷却时有发生。近日,白云区消委会成功调解一起网购高价头盔的质量纠纷,高效化解买卖双方矛盾,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具体案情】
2026年4月26日,市民曾先生通过电商平台购买了一款价格超千元的骑行头盔,但收货佩戴约2小时后,发现头盔存在多处外观及工艺瑕疵。曾先生随即联系商家并上传瑕疵照片,要求退货退款,却被商家以“属于工艺制造问题、并非百分百完美”为由拒绝。多次协商无果后,曾先生拨打广州12345热线投诉。该投诉由白云区消委会依法承接办理。
白云区消委会接诉后迅速核实订单信息、沟通记录及瑕疵情况,并组织双方调解。工作人员指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商家未提前告知商品存在瑕疵,消费者仅正常试用未造成损坏,商家拒绝退货缺乏法律依据。经工作人员释法说理、积极协调,商家最终认识到自身责任,当场联系曾先生办理退货退款,该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消费提示】
当前,广州电动车保有量大、骑行出行普遍,头盔作为守护骑行安全的核心装备,品质直接影响骑行者的生命安全。白云区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
一是谨慎选择网购商家,优先选择资质齐全、信誉良好、售后规范的店铺,不轻信模糊宣传;
二是收货后及时检查商品外观、工艺、功能等,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固定证据;
三是妥善保存订单截图、支付记录、聊天记录、瑕疵照片与视频等证据,以便维权之需;
四是依法理性维权,遇到纠纷可先与商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拨打12345热线投诉。
同时,呼吁广大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全面、如实披露商品信息,严格把控商品质量,依法履行退换货义务,共同守护安全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
【引用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