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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焦点 /详情

澄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澄迈县某地瓜种植专业合作社实施混淆不正当竞争案

来源:海南省知识产权局
发布时间:2026/7/1 23:31:09

基本案情

澄迈桥头地瓜”是澄迈县桥头地瓜产销协会注册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第24094519号),用以标示产于澄迈县特定区域、具有特定品质的地瓜产品。2025223日,澄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举报检查,发现澄迈县某地瓜种植专业合作社将文昌产地瓜分装于“澄迈桥头地瓜”专用包装箱内,准备销售。澄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场查获1000箱涉嫌侵权包装地瓜。经查,当事人于2025219日以7.4/千克的价格购进文昌产地瓜13218千克,并计划以20/箱的价格销售。为获取不正当利益,故意将非产地地瓜使用地理标志专用包装进行销售,利用产品外观相似性,致使消费者对商品产地产生误认。

处理结果

当事人系“澄迈桥头地瓜”产销协会会员,明知“澄迈牵头地瓜”地理标准使用规范却仍故意混淆,存在故意误导。当事人行为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四)项规定,鉴于首次违法、商品未售出,综合裁量从轻处罚,澄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没收涉案的1000个侵权包装箱及变卖所得4000元,罚款人民币20000元。

典型意义

本案是打击地理标志领域“搭便车”混淆行为的典型案件,精准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捍卫地理标志产地真实性核心价值,保护海南特色农业品牌。当事人身为协会会员知规违规,主观恶意明显,案件查处清晰划定法律红线,震慑行业乱象,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对地理标志保护具有重要代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