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根据公安机关移送线索,经立案调查,海口琼山和中商行购进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天朝上品贵人酒”“台源贡贡酒60”“茅乡贵宾酒”“贵州海峡两岸中国梦酒”109瓶,购进侵权的“1935红色圣地白酒”1152瓶并销售664瓶,违法经营额共计80371.72元。
海口琼山和中商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海口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海口琼山和中商行作出没收扣押侵权白酒597瓶、没收违法所得25132.4元、罚款88408.89元的行政处罚。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假冒酒类商品既侵害商标权利人知识产权,也存在食品安全风险。本案依托行刑衔接工作机制,根据公安移送线索开展立案查办,严厉打击酒类流通领域商标侵权违法行为,进一步压实经营者知识产权主体责任,有效净化酒类流通市场监管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