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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掺假掺杂驴肉,刘某某被罚款8万元

来源:海拔新闻
发布时间:2026/10/5 23:21:34

2025年11月,五指山市综合执法局联合公安等部门开展执法检查发现,五指山市通什镇河南东路夜市一条街刘某某摊位在售的生驴肉,经猪源性成分快检,检测结果呈阳性。经抽样送检,涉案驴肉检出猪源性成分而未检出驴源性成分,刘某某实际购进猪肉122.7斤,货值金额4908元。

刘某某以猪肉冒充驴肉掺杂掺假,五指山市综合执法局依法对刘某某作出没收扣押的93.37斤生猪肉、没收违法所得656.25元、罚款8万元的行政处罚。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刘某某故意将猪肉冒充驴肉,在五指山具有乡村振兴公益性质的“山城好物民俗赶集集市”进行售卖,且逃避执法调查,既侵害消费者经济与食品安全权益,也严重损害惠民集市公信力。本案的从重查处,警示食品经营主体要恪守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体现政府对食品安全零容忍的坚定态度和坚强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