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10月23日,记者获悉,因不执行政府定价,近期,文昌城乡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被罚款188548.35元。
据悉,文昌城乡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由海南城基投资有限公司、海南省文昌市自来水公司出资成立,注册地址是海南省文昌市文城镇文昌大道,曾用名为文昌城乡自来水有限公司、文昌城基供水有限公司。根据文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调查结果,文昌城乡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存在不执行政府定价的违法行为,违法所得377096.7元。
针对文昌城乡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存在上述违法行为,9月29日,文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文昌城乡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作出罚款188548.35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