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那大爱桃蔬菜摊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来源: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1/12/18 10:57:17
|
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
|
企业(商户)名称:
|
儋州那大爱桃蔬菜摊
|
注册地址:
|
海南省儋州市军屯农贸市场c栋A71号蔬菜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
身份证号:
|
|
|
负责人姓名:
|
符爱梅
|
身份证号:
|
4600291973****2388
|
|
直接责任人:
|
符爱梅
|
|
社会信用代码:
|
92460000MA5T8NRR11
|
案件分类:
|
食品类
|
|
案件名称:
|
儋州那大爱桃蔬菜摊(符爱梅)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和未按要求保存所采购食品的票据凭证及记录台账案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儋市监处罚〔2021〕547号
|
|
文书扫描件:
|
|
|
主要违法事实:
|
儋州那大爱桃蔬菜摊(符爱梅)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芹菜)和未按要求保存所采购食品的票据凭证及记录台账,涉案货值金额35元,违法所得35元。
|
|
处罚依据和内容: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和《海南省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二条第(二)项、第二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处以: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35元;3、罚款700元。以上罚没款共计735元。
|
|
处罚机关:
|
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处罚时间:
|
2021.12.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