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福山福玲副食商行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发布时间:2022-1-7 17:12:16 信息来源: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 |||
企业(商户)名称: | 澄迈福山福玲副食商行 | 注册地址: | 澄迈县福山镇福桥南路14号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身份证号: | ||
负责人姓名: | 吴维林 | 身份证号: | 4600271987****6239 |
直接责任人: | 吴维林 | ||
社会信用代码: | 92460000MAA8Y5TQ9E | 案件分类: | 食品类 |
案件名称: | 澄迈福山福玲副食商行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澄综执不罚字〔2021〕SJ184号 |
文书扫描件: | |||
主要违法事实: | 根据澄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线索)移送函》(澄市监食综移函〔2021〕024号)文件所示,2021年9月10日,澄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广州市宜健医学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对你(单位)销售的黑芝麻进行抽样送检,经广州市宜健医学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检验,酸价项目不符合GB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 ||
处罚依据和内容: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给予以下行政处罚:免予处罚。 | ||
处罚机关: | 澄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处罚时间: | 2021.1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