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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禧玛诺注册商标 泉州市泉港区踏趣科技有限公司被查

发布时间:2024-8-30 14:34:51    信息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5月20日,泉州市泉港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依法到泉州市泉港区踏趣科技有限公司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仓库有标识禧玛诺(SHIMANO)注册商标的产品,货值金额共计39万余元,其现场无法提供上述禧玛诺(SHIMANO)商标注册证、授权使用证明及相关进货票等相关材料,经鉴定,上述产品为假冒禧玛诺注册商标的产品。经查,当事人于2023年2月开始售卖SHIMANO注册商标的自行车配件,截至案发,当事人非法经营额为132.901万元。

泉州市泉港区踏趣科技有限公司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违反了《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规定。根据《商标法》第六十一条、《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当事人已涉嫌犯罪,6月12日,泉港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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