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产品 福建乐威科技有限公司被罚
发布时间:2024-8-30 14:35:05 信息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1月3日,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依法到某工程项目进行检查,发现在其项目部处存放的3台待安装恒压变频控制柜、项目地下一层已经安装的2台消防电器控制装置、1台双电源控制柜以及36个潜水泵控制箱(已安装32个,未安装4个),贴有上海某有限公司的铭牌,铭牌位置与柜体颜色与原厂产品不一致。经鉴定,该批产品非其生产,系冒用其厂名、厂址的产品。经查,上述产品系项目方从福建乐威科技有限公司购进的,福建乐威科技有限公司销售上述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产品的违法所得共计3.583万元。
福建乐威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冒用上海某有限公司厂名、厂址的消防电器控制装置、恒压变频控制柜以及潜水泵控制箱等产品的行为构成了《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五条所指的销售第五十三条规定禁止销售产品的行为。3月26日,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三条和第五十五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没收违法所得3.583万元,罚款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