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乔申燃气科技有限公司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国家标准的产品案
发布时间:2024-6-18 13:05:09 信息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前期,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管局根据质量监督抽查中发现的线索,对当事人涉嫌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检测报告显示,当事人在售的工业及商业用途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规格为GTYQ—QD6390)因基本性能项目不符合GB15322.1—2019相关规定,被判定为不合格。
经查,2023年5月24日,当事人以670元/台的价格从河南某电子探测技术有限公司采购了12台型号规格为GTYQ—QD6390的工业及商业用途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2023年5月28日至2023年6月5日期间,当事人以1021元/台的价格对外销售上述产品6台。涉案产品的货值金额为12252元、违法所得2106元。案发后,当事人及时召回了已售出的涉案产品,相关产品退回供货商后,已完成整改并复查合格。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产品质量法》有关规定,崇明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涉案产品,并作出没收备样的工业及商业用途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3台、没收违法所得2106元、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