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指山廉华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民族文化风情园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调味料案
发布时间:2026-1-4 9:23:58 信息来源: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27日,五指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食品安全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厨房打荷台面的调料盘上摆放着家乐辣鲜露调味料1瓶,该调味料已拆封,生产日期为2023年2月14日,保质期12个月,已超过保质期。五指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线索移交五指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办理。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2025年5月27日,五指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5000元、没收1 瓶家乐辣鲜露调味料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