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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查处林诗波销售不符合规定的猪肉案

发布时间:2026-2-8 0:03:25    信息来源:海南省市场监管局   

2025522日,万宁市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局、市公安局等部门联合开展制售假劣肉制品及打击农村销售劣质食品专项检查,发现摊贩林诗波销售不符合规定猪肉。经查,当事人从万宁市礼纪镇农贸市场购进猪肉53斤,货值金额477元,以流动摊贩的形式从事经营活动,该批猪肉尚未销售,无违法所得。当事人现场无法提供猪肉检验合格证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材料。当事人行为违反了《海南省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三条第(六)项的规定,构成了经营未经检验检疫的肉类制品的违法行为。万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海南省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决定:1.警告;2.罚款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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