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沙牙叉某某豆腐摊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案
发布时间:2026-3-27 18:15:39 信息来源:海南省市场监管局
2025年9月12日,白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白沙县计量检测所对白沙牙叉某某豆腐摊进行现场检查时,用6kg(6000g)标准砝码对该摊位使用的电子计价秤(标识为“香山SENSSUN”,型号规格为ACS-30-A,出厂编号为J7952561)进行检测,电子秤重量显示为6.085kg(6085g)。经调查,当事人通过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以作弊方式称量商品,短斤缺两。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十六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反消费欺诈规定》第八条第一款之规定,白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警告,没收电子计价秤1台,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