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2026年3月,琼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当事人存在食品加工环境卫生差的问题线索后,立即对当事人开展全面检查。经查,当事人采购食品未履行进货查验制度,后厨抽油烟机、灶台油污重,冰箱未定期维护、结霜明显,纸箱杂物堆放杂乱,琼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当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2026年3月23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开展现场复查,发现其当场仍未能提供进货查验相关资料,冰箱结霜仍存在,未设置挡鼠板,抽油烟机和油烟过滤器仍存在油污、油渍,未清洁到位,存在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且被琼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琼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案件线索移送琼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处理结果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未履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和未做好食品加工设施、设备定期维护、清洗工作的违法行为。琼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1.警告;2.罚款36000元。
典型意义
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须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场所清洁、设施维护等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守后厨卫生安全关口。本案中,当事人未履行食品进货查验制度,后厨环境卫生脏乱,未按规定设置防鼠设施,存在明显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经监管部门责令整改后仍未落实到位,暴露出经营者责任意识淡薄、日常管理松懈、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不力等问题。此案的查处深刻警示广大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要切实绷紧食品安全弦,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定期清洁维护加工经营场所及设施设备,规范做好“三防”设施设置与环境卫生管理,坚决杜绝整改走过场、拒不整改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