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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公开 /详情

三亚天涯区某餐饮店涉嫌在入网餐饮服务经营活动主页面公示不真实、虚假的信息案

来源: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6/6/21 17:49:51

2026年4月10日,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三亚某餐饮店负责人王某在某平台上经营的网店,其在网上公示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地址为三亚市X街道铺面,主页面公示的食品经营许可信息为三亚某餐饮店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但其餐饮店厨房未配置有食品经营加工设备,不具备食品经营条件,实际出餐单位为位于三亚市Y街道铺面的三亚Y餐饮店,实际出餐地址与其公示的地址信息不一致。上述行为违反了《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拟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人民币1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