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抽检和复检,海口金泰国强管件经销部销售的室内消火栓(型号规格:SN65;生产日期:2024.03.29;生产企业:山东鼎梁消防科技有限公司)不合格、洒水喷头(型号规格:T-ZSTZ80-68℃上喷;生产日期:2024.05.01;生产企业:山东鼎梁消防科技有限公司)不合格、有衬里消防水带(型号规格:8-65-25-涤纶长丝/涤纶长丝-合成橡胶;生产日期:2025.08.18;生产企业:湖北万合消防设备有限公司)不合格。2026年3月,执法人员在海口金泰国强管件经销部仓库现场检查发现并扣押室内消火栓196个、洒水喷头3000个,涉案货值金额共计52188.92元。
海口金泰国强管件经销部销售不合格消防产品,海口市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海口金泰国强管件经销部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对海口金泰国强管件经销部作出没收室内消火栓196个、洒水喷头3000个,罚款52188.92元的行政处罚。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消防产品属于涉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重要工业产品,强制性标准必须严格执行。本案通过监督抽检、复检固定违法证据,依法没收涉案不合格产品并处罚款,警示消防产品经销主体要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严防不合格消防产品流入生产生活领域,切实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